博物馆简介:
枣庄市峄城区博物馆设立于1992年9月,为峄城区文物管理保护工作的专门机构,正股级事业单位,编制3人。1993年6月,峄城区博物馆正式挂牌成立。1992年—1993年为峄城区文化局管辖;1993年—2002年3月为文体委管辖;2002年3月—2007年4月为区文体局管辖;2007年4月—2010年10月为峄城区文化局管辖;2010年10月至2019年3月为区文广新局管辖;2019年4月至今为区文化和旅游局管辖。由于原有地址变更,目前现设在峄城区坛山东路文体中心4号馆内,现有馆藏文物300余件。 业务范围:宣传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及有关法律、法规,增强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;负责对具有历史、艺术、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的征集、收藏、保管、陈列、展示,充实博物馆展品的内容,提高展品的内涵;对馆藏文物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保管。采取有效措施,防火、防盗,确保文物安全;对全区范围内的历史、民俗文物进行普查、征集和保护;举办文物展出,发挥宣传窗口作用,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;对各个时期遗址、历史建筑物进行保护,防止文物非法流通,打击文物犯罪活动,创造健康有序的文物保护环境。